第八章 残肢物语(1)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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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2月12日在朝阳市发生了一起相当残忍的分肢案。

位于南岸区闹市街道转弯处开了一家烧烤店。

这家烧烤店刚开了一个月不到,可是因为味道有独特风味,不少人知名前来吃烧烤。

一个五大三粗的胖哥拿起一串羊肉串就往嘴里塞着说道:“味道真香啊,老板再来一盘羊肉串。”

对面桌的客人也叫道:“老板,来一箱啤酒。”

小孩也喜欢吃烧烤,而且饮料还是免费送的。

几个小孩要了可乐就到桌上吃着串串来。

一个乞丐模样的人找烧烤店老板要些麻辣的味料。

老板一看是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,拿起身旁的扫把就打乞丐说道:“哪来的叫花子,滚远点。别打扰我做生意。”

一脸厌恶的赶走了乞丐,可乞丐没有死心。

他悄悄的趁老板送菜的时间,顺手就把味料给拿走了。

老板回头一看,乞丐手里不仅拿走了味料还把他新进口的海鲜给抓走了一盘。

这海鲜可贵得紧,不能便宜了这乞丐。

他对店里的服务员小声说了两句,就去追乞丐了。

追到乞丐的时候,他站在远住楞了一跳。

乞丐正燃着火,签上插着一串肉串。

他还撒上作料正津津有味的吃着。

仔细一看,那并不是他店里的肉串,而是人肉。

肉上沾着血,乞丐咬了一口。

老板这可吓了一大跳,乞丐眦着牙说道:“你也要来一口吗?”

他赶紧摇头,拔腿跑回了店里。

老板抓着自己老婆的手就不放的说道:“人..人肉。”

他老婆一摸他脑子说:“你是脑子烧坏了吧,什么人肉!”

老板指着远处的地方说:“烧烤人肉...”

随后就有人报了警。

警察来的时候,乞丐还吃的香。

警察立刻逮住了乞丐说道:“你知道自己在吃什么吗?!”

乞丐点头说:“知道,肉嘛。反正都一个口味。”

警察指着肉串说道:“这是哪里来的肉!”

乞丐笑呵呵的说:“是我在垃圾桶里捡,”

这起案件造成了朝阳市区人民的惊恐,再也没有人敢去吃烧烤。

出了这样的事情,谁还敢去吃烧烤?

怕是吃出个人骨头来吧!

上级领导把这起案件交给重案组,要求她们在最短的时间内破案。

重案组接到这个案子的时候,夜凡灵叹了口气说道:“重案就是专门接重口味案子吧……”

黄紫薇说:“重口味案也要我们去破。”

武新柔拍拍夜凡灵的肩说:“走吧,我已经作好心理准备了……”

重案组到达烧烤店的时候,烧烤店的老板正要关门了。

夜凡灵赶紧上前拉住老板问道:“老板,我们是重案组的。前来对这起分肢案进行了解,据说您是目击人。能跟我们讲讲当时的情况吗?”

老板叹气说道:“都是这分肢案闹的,现在我的生意都做不下去了。”

再次说起的时候,老板说他看见那个乞丐烧着人串。

可他一看,那哪里是牲畜的肉啊,根本是人肉。

因为那肉明显就是人的手臂上的肉。

他还看到乞丐烤的那肉串血肉模糊。

乞丐在派出所被关着,四人到达派出所的时候,乞丐的嘴边还有着肉片的残汁。

开始对乞丐进行审讯。

夜凡灵:“肉串你是在哪里发现的?”

乞丐:“就在万江垃圾场,我记得好像还有一块呢。”

夜凡灵:“你知不知道这是人肉你也敢吃?”

乞丐:“我们当乞丐的有吃的就觉得很不错了,我管它那是人肉还是什么肉。填饱肚子就够了。”

乞丐吃掉了半只手臂,还剩下半只手臂丢在南案区了。

四人找到了半只手臂,可已经残缺的不像样子。

手臂只剩下一小截,这样能查出来个头!

而且整只手臂被乞丐烧了过后,完全变黑。

重案组决定前往万江垃圾场寻找另一只手臂。

万江垃圾场。

通过乞丐的描述,他是在万江垃圾场一个角落处发现的人肉。

万江垃圾场不小,一天的垃圾量都是上千。

这么多垃圾,她们去哪里找?

于是黄紫薇加大了警力,上百个警察就在垃圾场里找着肢体。

戴上手套,大家开始一起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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